祥源文化、龙薇传媒及赵薇黄有龙等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
万家文化及其责任人的上述行为,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八条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。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全程组织、策划并参与控股权转让、融资过程、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,是对万家文化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我会拟决定: 一、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 60 万元罚款; 二、对孔德永给予警告,并处 30 万元罚款; 三、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 60 万元罚款; 四、对黄有龙、赵薇、赵政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; 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和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》第三条、第五条、第六条的规定,我会拟决定: 对孔德永、黄有龙、赵薇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、第四十二条及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》第二条之规定,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,你们享有陈述、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。你们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证据,经我会复核成立的,我会将予以采纳。如果你们放弃陈述、申辩和听证的权利,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、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。” 以上为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的全部内容。 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,后续进展情况,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。 特此公告。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(编辑:PHP编程网 - 黄冈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