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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青楼史的下半部 和互联网新贵们的下半身

发布时间:2016-12-30 01:25:04 所属栏目:资讯 来源:品玩网
导读:副标题#e# 当张敞用闺中之乐,有甚于画眉委婉应对汉宣帝的问询时,君臣之间早在内心形成了一条性爱鄙视链:张敞应该会腹诽汉宣帝怎么会知道夫妇之乐,而列堂同侪估计会偷笑这当着满朝文武面秀恩爱的画眉太守,哪里懂得狎妓之乐。 ▲荷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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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张敞用“闺中之乐,有甚于画眉”委婉应对汉宣帝的问询时,君臣之间早在内心形成了一条性爱鄙视链:张敞应该会腹诽汉宣帝怎么会知道夫妇之乐,而列堂同侪估计会偷笑这当着满朝文武面秀恩爱的画眉太守,哪里懂得狎妓之乐。

  

中国青楼史的下半部,和互联网新贵们的下半身

  ▲荷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一瞥

  当今盘点“中外性史”,往往带上一种奇怪的羞耻色彩,“嫖娼”更会被道德审判。一场突如其来的京城“扫黄风暴”过后,不见人们谈论那些声色场所的来历和背景,一句“北京一半互联网公司CEO都去过”的流言,反倒是让互联网公司的创始人和诸多风险投资机构大佬们人人自危。

  要知道,从古至今,名士缙绅狎妓嫖娼,非但无损其名气,甚至还能激发不少文思灵感和人生好运。套用当下的一句毒鸡汤:爱嫖娼的名士们,运气都不会太差。

  古代狎妓嫖娼:唱歌跳舞做前戏

  “娼妓”之为职业,由来已久,但直到公元前七世纪春秋时期,才被齐国官方承认和提倡,因之后世青楼拜齐相管仲,有如中国商人拜关公,日本商人拜招财猫一样虔诚。但细究起来,古代中国的性工作者,其实艺术范儿挺足。

  先秦时代无“娼”而有“倡”,意为“歌舞艺人”(如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优旃者,秦倡,侏儒也。”)或“歌唱”之意(如《九歌·东皇太一》:“疏缓节兮安歌,陈竽瑟兮浩倡。”),歌舞艺人以女性居多,故有后起字“娼”作为后起字,开始也仅指“女乐”(相当于古代官方入籍在册的女歌手)。古代歌唱艺人的地位很低下,宋代严格限制乐工和妓女服饰,在非官办的妓院,妓女可穿黑白色的衣服,不能穿紫色的衣服(想象一下,这颜色还挺倒胃口的)。而“妓女”成为其后起的引申义,多少也和二者阶级地位相近有关。

  “妓”遭遇了类似命运。“妓”最初也只和音乐有关,指唱歌跳舞的女艺人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妓,妇人小物也。”后来这个字就专指“妓女”了,而那些唱歌跳舞的女士们,都被写为“伎”,如《说文》大家段玉裁说:“今俗用为女伎之字。”《艺伎回忆录》这种名字是万不可写错的,否则国际章怕是要跳脚。

  至于“嫖”字最初字义只是“轻”,通常以“嫖姚”(意为“劲疾”)的联绵词形式出现,很少单用,“嫖娼”则是非常晚出的意思了。

  总之,“嫖”、“娼”、“妓”本义与男女之事无关。古代性工作者与当今的“失足妇女”完全不是一个档次,一开始就是有很高的舞乐修养。艺术是政治的润滑剂,这些“妓”能在礼乐祭祀等严肃政治活动中起到重要作用,只不过后世娼、妓地位也不同,往往是娼不如妓;至于“嫖姚”这个英武的联绵词中,只有“嫖”字被拆出来塞进“狎妓”这么一个含义,也是令人敬佩中国文化的精深与博大。

  一部文艺史就是一部狎妓史

  有教养的人士,每以脐下三寸为禁区,男女话题,从未登大雅之堂。但不说不代表不做,一部中外的文艺史,基本上也是一部嫖娼史。爱嫖娼的名士们,灵感、运气和声名往往不差(差我们今天看到的资料中,与名士们交往的妓多而娼少,也是因为他们要爱惜羽毛)。

  唐宋时代是中国物质与文化发展的两个顶峰,狎妓也最为风雅。从皇帝到大臣,从文人到平民,都不以为耻。唐朝末年李瀍(炎)就花钱为一名歌妓赎身,娶回家做了老婆,后来李瀍为唐武宗,少不了这位贤内助的智慧;北宋徽宗皇帝与李师师的轶事更不必多说。这两位皇帝尚且算是比较守规矩的皇帝了,像明武宗、清同治皇帝则喜欢偷偷跑出紫禁城嫖娼,同治皇帝甚至因此感染梅毒而死。

  皇帝尚且风流如此,文士们自然也玩得开。

  唐代文人中,风流不过李白。他携妓出游已是文林佳话,李商隐的朦胧抒情诗明里暗里也少这般风流,至于杜牧名句“十年一觉扬州梦,赢得青楼薄幸名”更是人尽皆知。最令人错愕的是历史书上“忧国忧民”的杜甫,竟也曾携妓潇洒,不料半路遇雨,悻悻而归,还不忘赋《携妓纳凉晚际遇雨》诗一首,有“越女红裙湿,燕姬翠黛愁”之句,述妓女情态。杜甫尚且不是省油的灯,以“垂死病中惊坐起,暗风吹雨入寒窗”唱和的元稹和白居易就更是要穿一条裤子了——他们直接共同享用一名妓女(事见《唐语林》)。

  宋代文人更甚之,柳永死后由妓女出钱安葬,周邦彦敢于在宋徽宗背后偷会李师师,苏轼将歌妓王朝云纳为妾,也是佳话,至于苏门四学士之一的秦观,更是青楼常客,甚至有妓女为之殉情。不过宋代妓女只能陪酒,卖艺不卖身,而有宋一代,政府对文人待遇极为优厚,故他们还可以有财力“蓄妓”。

  明代以后,世风日下,娼盛于妓,卖身多于卖艺,故政府禁止官员嫖妓。但此时文人豢养娈童、酷好男风之习又起。

  事实上,早在商代就有“比顽童”之说,不过到了宋代,“男娼”属于非法,违者“杖一百”,到了明清小说如《儒林外史》,文人如袁枚,都对男风毫不掩饰。清初禁娼,男风进一步发展,号曰“相公”,八旗子弟甚至以玩相公为荣。直到辛亥革命之后,“八大胡同”狎男优之风逐渐转为公开化的妓院,“玩相公”才逐渐消失。

  民国文人的“贤者时间”

  民初大佬对出入“八大胡同”并不以为意。袁世凯将社交场所定在这里,除了袁世凯的侄子袁乃宽、二子袁克文,北洋系高官如顾维钧、杨度、徐树铮、章士钊,以及后来当了总统的黎元洪,也都是这里的常客。

  但爱惜羽毛的民国文人,在狎妓嫖娼上的态度和做法就很耐人寻味了。通常,他们在嫖娼时毫无顾忌,事后又各种忏悔或推卸责任。这反差萌式的“贤者时间”,倒和叔本华各种不喜欢女性,却又偷偷嫖娼染了梅毒,有同工之妙。

  胡适读书的时候嫖,结婚之后也嫖,完事儿了还在回忆录里大大方方地承认;这道算好的,像徐志摩嫖了就赶紧给陆小曼写信致歉,信中还不忘要拉胡适垫背——

  在春华楼为胡适之饯行。请了三四个姑娘来,饭后被拉到胡同。对不住,好太太!我本想不去,但某某说有他不妨事。某某病后性欲大强,他在老相好鹣鹣处又和一个红弟老七发生了关系。

  我们的“诗哲”,可真是好样的。

  郁达夫嫖完会写忏悔文字,写得多了干脆直接写了小说《沉沦》。论敬业,我只服郁达夫。

  少年郭沫若就更甚之,宗白华回忆说:

  先前郭沫若嫖娼挟妓、搞同性恋、酗酒闹事、自暴自弃的不良行为,我也有所耳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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